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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申请入选政府投资园林绿化、装饰装修工程预选承包商通知

类别:公司新闻日期:2012-11-08

                                                        洪建发[2012]149号
各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的管理,择优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我市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2012年南昌市政府投资预选承包商名录》,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61号)精神,经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在已完成《2012年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房建和市政施工总承包)》编制的基
础上,启动园林绿化、建筑装修装饰、消防设施及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专业预选承包商申请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受理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及受理时间: 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9:00-17:00,节假日照常受理)。其中:
 ①建筑装修装饰、消防设施专业预选承包商报名及受理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
 ②园林绿化、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预选承包商报名及受理时间:2012年11月 16日至11月18日;
 2、报名及受理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大道1318号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建委窗口。
二、申请和受理方式
 申请加入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企业须采用书面方式申请。
     1、申请人在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ncjs.gov.cn)或南昌建设招投标网(http://www.ncjsztb.com)下载并填写《申请表》(不得手写),并加盖企业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亲笔签名)。
     2、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办理申报手续,并领取受理回执。未领取受理回执的,申请无效。
 3、A、B级库(含园林绿化专业养护库Ⅰ、Ⅱ类)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提交后不再接受修改、补充或更换。C级库随时受理入库申请(以市建委具体通知为准)。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书面申请资料”
(一)申请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一);
(二)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中:
1、园林绿化企业需提供以下证书:
①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
②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③园林景观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建筑装修装饰及消防设施企业需提供以下证书:
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②相关设计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需提供以下证书:
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四)《信用管理手册》,其中园林绿化企业还需《南昌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管理手册》(一式一份);
   (五)申请人在昌纳税情况明细表(详见附件二、附件三)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一式一份,原件及复印件用档案袋密封)。其中:
1、园林绿化、建筑装修装饰、消防设施专业企业提供附件二及市地税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提供附件二、附件三及市地税、国税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六)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特殊贡献证明等)(一式一份,原件及复印件用档案袋密封)。考虑到本次报名分两阶段,如企业分别在两阶段报名,其可重复计分的获奖证书和特殊贡献证明应提供原件和经报名受理部门审核的复印件分别在两次报名中使用;
    (七)注册地不在本市的承包商还应在我市注册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在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加盖企业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具体承诺内容详见申请条件第5点);
    (八)申报园林绿化专业养护库Ⅰ、Ⅱ类的园林绿化养护机构应提供机构编制册及市园林局相关证明(一式一份);
凡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法人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其中(五)、(六)项资料由企业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企业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注册地非本市企业可使用驻昌分支机构法人章)。
 四、申请条件
1、依法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已在本市办理《信用管理手册》和IC卡的企业,园林绿化企业还须办理《南昌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引优外地园林绿化企业可承诺报名后30日内补办,按择优摇号的方式进入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商A级库,如未按期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库资格。)
3、具有国家规定的企业资质证书(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园林绿化和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不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指纹采集、备案(名录中预选承包商必须在完成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指纹采集、备案之后方可参与我市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活动。备案地点:建设大厦二楼)。
5、注册地不在本市的预选承包商申请人,应在南昌市注册设立分支机构,并办理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尚未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人,应在入库后45日内在南昌市注册设立分支机构,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如未按期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库资格。
6、申报园林绿化专业养护库Ⅰ、Ⅱ类的园林绿化养护机构应为行政事业性单位。
五、申请和受理类别
    本次专业预选承包商设园林绿化、建筑装修装饰、消防设施及预拌商品混凝土等四个类别:
(一)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商类别分为A、B、C 共3个级库和养护库:
1、A级库为15家,其承包商应具有壹级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2、B级库为40家,其承包商应具有贰级及贰级以上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符合C级库条件的直接录入C级库,其承包商应具有叁级及叁级以上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养护库:由南昌市、县(区)两级从事园林绿化养护的行政事业机构报名组成,分为Ⅰ、Ⅱ两类。(如养护库Ⅰ类养护机构取得满足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商A、B级库入库条件的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可直接进入A、B级库;Ⅱ类养护机构取得满足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商A、B级库入库条件的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可直接进入B级库)
①Ⅰ类由南昌市市级从事园林绿化养护的行政事业机构报名组成;
②Ⅱ类由南昌市各县(区)级从事园林绿化养护的行政事业机构报名组成。
(二)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商类别分为A、B、C共3个级库:
1、A级库为20家,其承包商应具有壹级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2、B级库为50家,其承包商应具有贰级及贰级以上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符合C级库条件的直接录入C级库,其承包商应具有叁级及叁级以上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三)消防设施专业承包商类别分为A、B、C 共3个级库:
1、A级库为10家,其承包商应具有壹级消防设施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2、B级库为30家,其承包商应具有贰级及贰级以上消防设施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符合C级库条件的直接录入C级库,其承包商应具有叁级及叁级以上消防设施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四)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商类别分为A、B 共2个级库,其承包商应具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 
1、A级库为12家;
2、未进入A级库且符合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商条件的企业直接录入B级库;
3、对处于停产或重建状态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申报本次预选承包商的,不予受理。
六、录取方式
A、B级库采取综合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商A级库采取综合评分排名和择优摇号相结合的方式录取);C级库和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养护库采取符合性审查直接录取。
1、综合评分排名:根据企业在昌纳税和资质、获奖荣誉、特殊贡献、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等情况,按照《2012年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录入排名计分标准(专业承包商库)》(详见附件四)综合评分排名入库;如有同分情况,按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2、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商类别A、B、C 级库和养护库录取方式(详见附件五)。
3、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商类别A、B、C级库录取方式(详见附件六)。
4、消防设施专业承包商类别A、B、C级库录取方式(详见附件七)。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商类别A、B级库录取方式(详见附件八)。
6、A、B、C级库实行动态管理,A、B级库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7、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2个以上(含2个)类别的A级库(包括房建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两个类别)。
8、申请人在报名申请时,应明确如未被录取所申请的级别库时,是否同意申报同类低级别库。
七、关于纳税额和特殊贡献的说明
   (一)纳税总额是指申请人在2010和2011年度在南昌市(含县区、新区、开发区)缴纳税收的总和。其中:
1、园林绿化、建筑装修装饰、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企业计算建筑安装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等地税总额;
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计算地税和国税总额。
(二)各专业类别计税额分别按其相应专业工程缴纳税额计算;
(三)已进入房建和市政预选承包商库的企业其纳税额在申报专业预选承包商时不再计算;(如其纳税额需在专业预选承包商综合评分中使用,则需承诺其房建和市政预选承包商综合评分中纳税额按零计算,并按新综合排名调整其入库等级和排序)
(四)外地企业在南昌的分支机构的纳税可视同总公司的纳税;
    (五)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代扣代缴的税可视同施工单位的纳税;(需提供代扣证明,由市税务部门核定)
(六)申请人纳税情况由市税务部门(地税和国税)核实;
(七)已进入房建和市政预选承包商库的企业其特殊贡献在申报专业预选承包商时不再计算;(如其特殊贡献需在专业预选承包商综合评分中使用,则需承诺其房建和市政预选承包商综合评分中特殊贡献按零计算,并按新综合排名调整其入库等级和排序)
八、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遵守洪府厅发[2012]61号文件和本通知的规定。
2、对于申请时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不予列入预选承包商名录,并列入建筑企业不诚信黑名单,2年内不接受其加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申请。
3、受理申请期间,申请人可向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咨询(电话:0791-83987573,电子邮箱:ncjwyxcbs@163.com)。
    4、 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名录》审查、发布和政策解释。
5、经审查,确定进入《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名录(专业承包商库)》的初选名单,在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ncjs.gov.cn)公示7日后,正式发布《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名录(专业承包商库)》。
6、申请人和社会各界可对预选承包商的受理、审查过程进行监督,投诉人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实名投诉,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投诉不予受理。投诉受理电话:0791-83884378,电子邮箱:ncjwyxcbs@163.com
九、入库企业管理有关规定
1、预选承包商应当按照加入名录时确定的类别参加工程的投标,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在采用以洪府厅发[2012]61号文件明确的方式进行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预选承包商连续三个月内二次中标同类别工程的,自该承包商第二次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暂停其参与该类别工程投标报名。
3、已录入《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外地进昌承包商,已备案的法定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等管理人员,应每10天定点打卡考勤一次;中标承接项目所配备的注册建造师(园林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及造价员等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载明人员一致,开工前须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每周打卡考勤二次,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考勤。
4、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考虑到为生产型企业,其管理人员不列入打卡考勤范围,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其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抽检,发现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警告;发现二次不合格的,A级库企业降为B级库企业,B级库企业予以清出名录。
5、采取定期通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考勤管理,每次考勤缺勤率达20%以下的扣其诚信分0.5分,20%—40%的扣1分,40%—50%的扣2分,50%—75%的扣3分,75%以上的扣除4分,扣除诚信分累计达4分的,降低其所在库的一个级别。扣除诚信分累计达8分的,立即将其清除出《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名录》。
6、具体规定由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7、本通知所规定的事项,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试行。
特此通知。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